關於某公司員工的留言 | 夏★囧星人駐地球大使館

關於某公司員工的留言

本來想先忙完手頭的工作,剛才發現,原來我以前的上司有留言(不過因為有含link被wp擋掉,請不要誤會,我沒有過濾掉你們的留言),覺得實在不得不盡快說明。


這是他的留言。他還留下了真實的E-Mail地址,說明他行事光明磊落,不怕人說。

首先我要強調,那兩篇文章絕對不是要批評誰,如果我存心想要批評,完全可以把名字說開、把連結放上。要說我針對某公司未免太看得起我,中傷他人能為我帶來什麼好處?何況別忘了我現在不隸屬於任何一家公司,前一段時間我甚至為這家公司做義工(不受任何限制自由撰寫新聞),最近因自己有case忙碌已經沒什麼動作。

其次要道歉,那兩篇文章裡的「總編」並非真正的「總編」,只是「上司」的代稱。意即指導我做那些事的是某個權限比我高的人,他的職位頭銜比較特別,是4個字,似乎已經離開原來的公司,說出來的話大家都明白是誰了,所以我用比較曖昧、大家又都熟悉的頭銜「總編」2字來代替。我想保護每個人,不想把事情搞複雜,卻反而把事情搞得更複雜,這點我由衷地表示歉意,真的對不起。我也已在MSN上向他道歉。在這篇文章以後,我會把之前所有提到「總編」的地方用「上司」來代替。

我不懼怕那位上司來找我,實際上我前陣子才和他在MSN談過話,我不認為他有錯(你們也都看得到,我在上2篇文章根本沒有針對過誰),他有壓力就跟我有壓力一樣,如果把那份責任放在我身上,我也不知「不那樣做又要怎樣做」,所以我才會逃離出版界。

再來要說說這則令我感到痛心的評論:


這則留言,簡短、偏離重點、不知所云,名字是假的,IP也是假的!
他到底是誰?連公司內的人都還搞不清楚。

短短幾行留言,居然完整呈現了網站名字和主管名字,把我以前的公司越描越黑,枉我煞費苦心去匿掉那麼多細節。起先我當真以為是員工幹的,後來經朋友提醒再思考,覺得未免可笑到有點可疑。

再次強調,我不喜歡某些處事方法,不等於討厭某些人,看到他們受冤枉我也感到不平,所以我假設了2種情況,並分別擬定了解決方法:

(1) 如果這是某公司內的同仁因一時衝動犯下的錯誤,請親自寫信到我的gmail郵箱告訴我你是誰和你的想法,我們可以溝通一下這件事哪裡不夠妥當進而做調整。然後只要你們想要,我就把你和總編的留言永久刪除,僅保留這篇被碼過的文章,而你和我的溝通內容會被全部放在網上。(請原諒我必須這麼做,畢竟我想保護你們,但我首先要保護自己。)

(2) 如果沒有員工承認是他寫的,也告訴我一聲,我不會做任何事,這篇文章權當澄清。只想建議某公司該注意一下:你們公司有個唯恐天下不亂的臥底,他一邊裝無辜一邊偷笑。

請留心那個明明跟我不熟卻對我擅下評語的人!

其實我心裡大概知道是誰,但道聽途說的言語還是不散播了,請自行判斷。對了,他連我的上司是誰都會搞錯,所以應該不是跟我同部門的吧?可能,可能。

我知道爆料會給你們帶來一定困擾,但我已盡可能地把群眾導向要表達的重點,相信如果有仔細端詳文章並對我個人有所了解,就不會產生誤解才對。

就這樣,不管你們怎樣判斷我,我觀點同前:用腦思考,用心體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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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Responses to “關於某公司員工的留言”

  1. 好不容易成為大人了腦子也不隨著時間長進,看文章看不到重點
    虧你們還是媒體界,BS一下!

    [回應]

    囧星人 回應:

    別這樣說,錯的只有1個,而且可能是不懷好意的。

    [回應]

  2. 別人說總編就當是自己阿…(笑

    [回應]

    囧星人 回應:

    因為他的頭銜真的是 囧
    引起誤會,是我的錯。

    [回應]

  3. 嗯我心直口快了點SORRY~OTL

    [回應]

    囧星人 回應:

    我想他會原諒你的(?)

    [回應]

  4. 看戏mode

    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真是哪都有

    [回應]

    囧星人 回應:

    你也是其中一個吧。。。

    [回應]

    chi 回應:

    nonono。。。我只是喜欢乱但不会制造乱

    [回應]

  5. 觀察那些人,是很有趣的

    [回應]

    囧星人 回應:

    這邊在上演一場活生生的「多行不義必自斃」。

    [回應]

  6. 「汝多行不義,吾將伐之」
    -
    好舊的梗…OTL

    [回應]

    囧星人 回應:

    下次可以試試看直接在我的留言下回覆~
    剛開放權限了。

    [回應]

    KIN 回應:

    了解

    [回應]

  7. 雖然是冷飯…
    不過我還是要提醒一下…
    『如果我存心想要批評,完全可以把名字說開、把連結放上。』
    這樣很容易被告=口=』
    當然』有實證,不罰』,不過要有別人行為背後動機的』實證』是相當困難的,
    而評論,往往很難只講客觀事實面,即然是』評』自有主觀之一面,
    此主觀,可能就能被咬著告.

    [回應]

    囧星人 回應:

    是,你說的對,謝謝提醒!

    [回應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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